校歌是学院的听觉名片,是凝聚师生情感、传承生态育人精神的重要载体。为更好地弘扬学院办学理念,彰显生态文明办学特色,增强全院师生、校友的荣誉感与使命感,现面向全院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、全体学生、广大海内外校友、关心支持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校歌歌词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
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《校歌》歌词
二、征集要求
1.应征作品要求主题鲜明,符合学院办学校定位、校训精神与发展愿景,能够充分彰显学院办学底蕴与时代风采;
2.内容积极向上、立意高远;歌词凝练上口,情感真挚,能够激发广大师生的认同感、归属感和自豪感;篇幅适中,适合集体传唱。
三、征集范围和时间
征集范围:全院教职员工(含离退休)、全体学生、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;
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24时(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)
四、投稿内容
投稿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,缺一不可:
1.完整的歌词文本;
2.附件《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歌歌词征集表》。
五、投稿方式
所有投稿作品不予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1.投稿形式:仅接受电子邮件投稿,其他形式投稿均视为无效;
2.邮箱地址:2563201624@qq.com;
3.邮件主题:请统一格式为“校歌歌词征集+真实姓名+身份(学生/教师/校友/社会人士)+联系方式”;
4.附件要求:请将歌词文本与附件材料一并提交;
5.投稿规则:每位作者限投1篇原创作品,多投者仅以首次提交的作品参与评审。如投稿作品由多人参与创作,由一人代为投稿。
6.联系人:范老师 17775369971
六、原创及版权说明
1.作品须为原创,无版权争议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。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,学院即取消其应征资格,所有法律责任将由投稿人承担;
2.参与征集的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、宗教歧视及违反意识形态等内容;
3.入围及最终采用作品的著作权、修改权、使用权等相关权利,自投稿之日起即视同转让予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。学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、出版、展演,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,不再另行支付稿酬;
4.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版权约定。
七、评选与奖励
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聘请校内外专家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。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布。
对本次征集的作品设置5个入围奖项,每个支付2000元费用;对最终采用的歌词再奖励10000元。若征集作品达不到奖项标准,奖项可空缺。(若为集体创作成果,金额不变,由该集体自行分配。)待歌词确定后,学院将公开征集作曲和展演创意等。
草木传声,弦歌致远。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倾情创作,共绘学院文化新篇!
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
2026年7月23日